二次供水驗收檢測是指通過儲水設備和加壓、凈水設施,將自來水轉供用戶生活飲用的供水形式。生活飲用水的水質安全關系著居民的身體健康,因此國家衛生部門為保障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,頒發了嚴格的法律法規來加強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檢測管理。各項法規對各類供水尤其是二次供水設施的水質采樣點位置、檢測項目及檢測頻率等都有明確的要求。
二次供水驗收檢測項目
1.微生物指標(4項)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菌落總數。
2.毒理指標(15項)砷、鎘、鉻(六價)、鉛、汞、硒、氟化物、硝酸鹽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溴酸鹽、甲醛、亞氯酸鹽、氯酸鹽。
3.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(17項)色度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PH、鋁、鐵、錳、銅、鋅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總硬度、耗氧量、揮發酚類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。
二次供水驗收檢測要求:
國家衛生部門明確規定:供水責任單位應定期檢驗水質并登記檢驗結果,水質檢驗工作,應當由具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承擔。
1.采樣點設置在原水入口、設備出水口、末梢水。
2.水質檢驗項目:
2.1必測項目:色度、pH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硫酸鹽、氯化物、氨氮、亞硝酸鹽氮、硝酸鹽氮、揮發酚類、耗氧量、總硬度、鐵、錳、銅、鉛、菌落總數、總大腸菌群、耐熱大腸菌群、大腸埃希氏菌。
2.2選測項目:必要時可以根據水箱類型、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測相關檢驗項目及消毒副產物。
3.監測頻次:每年檢驗一次。